今年3月初,在西安開汽車租賃公司的馬師傅,將兩輛小轎車租給兩個年輕人,但是3月21日到了還車時間,馬師傅卻再也聯(lián)系不上租車人,心急的他通過車上的GPS定位系統(tǒng),在西安市文景路找到自己的車,但令他驚訝的是,車子雖然是自己的車,但車牌變了,開車的人也變成了武功縣公安局的兩位民警。 “當時車上民警說該車是涉案車輛,而且正在抓捕辦案,我才租出去幾天的車,就變成了涉案車輛?”馬師傅講,車上民警隨后出示了自己的警官證,當時馬師傅看著他們確實也挺著急辦案,就把自己開來的另一輛車讓他們開走先去辦案抓人,而自己將該車開了回去。 “當時懷疑疑犯就住在附近的小區(qū),車主馬師傅過來后就要開走車,雙方在交涉過程中引起群眾圍觀,為了避免打草驚蛇影響抓捕計劃,我們現(xiàn)場給馬師傅說明涉案車輛管理規(guī)定后,暫時讓馬師傅先將車開走,但要求第二天將車開回公安局辦理相關(guān)手續(xù)!碑斎赵诂F(xiàn)場和馬師傅交涉的武功縣公安局李警官表示。說法涉案車輛做“誘餌”抓疑犯3月23日下午,在武功縣公安局刑警隊,事發(fā)時在現(xiàn)場辦案的刑警大隊教導員魏警官表示,該車確實是涉案車輛,當時也確實是刑警隊民警開出去的,但這是出于辦案的考慮,準備用這輛車做“誘餌”,在西安文景路附近抓捕犯罪嫌疑人的。 魏警官說,今年年初,武功縣刑警隊跟蹤一起專門在租賃小轎車,然后駕車在高速路上“碰瓷”敲詐勒索外地貨車司機并演變成攔路搶劫的團伙犯罪案件,此前已抓獲了11人,但仍有10多名疑犯在追逃中,其中租用馬師傅車輛的宋某就是其中一員。3月16日,宋某在楊凌被民警抓獲,其所駕駛的車輛也被暫扣。 “3月21日,刑警隊接到線索稱,另有5名嫌疑人可能在文景路附近,而且其中還有與宋某相識的人,辦案民警就開著兩輛地方牌照車輛,并帶著宋某租賃的該車趕到文景路,希望以該車作為‘誘餌’抓捕嫌疑人,但沒料到中途出現(xiàn)了車主馬師傅尋車這一幕,當天的抓捕計劃也失敗。22日中午,民警在西安市灞橋區(qū)將另外5名犯罪嫌疑人抓獲! “此事刑警隊向局里做了匯報,經(jīng)調(diào)查,該車確實是經(jīng)過刑警隊辦案專案組商定后,出于辦案需要作為“誘捕工具”才開出去的,車牌也是犯罪嫌疑人宋某作案時換上去的假牌,整個過程民警并沒有違反局里對涉案車輛的管理規(guī)定!蔽涔h公安局紀委書記金曉平表示,對于事發(fā)當晚被馬師傅開走的車,因為案子還未辦結(jié),作為該團伙犯罪證物,將要求馬師傅盡快開回刑警隊處理。(今日咸陽) |